延市监 【2021】44号 关于印发延津县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12-30 15:45:34 浏览量:3401 字号:

延市监〔2021〕44号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延津县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县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更好营造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延津县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现将《延津县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 年 12 月13日  

 

 

  延津县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延津县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县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县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委、人民银行延津县支行、延津县银保监局等 13个部门组成,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区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

 

 

 

 

 

 

 

 

 

 

 

 

延津县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集 人:邵长友 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召集人:冯士钊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周迎军 教育局副局长

陈峰刚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魏春明 公安局副局长

周新军 县民政局副局长

郭国祯 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罗玉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崔中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窦玉峰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春堂 县卫健委副主任

王永民 人民银行延津县支行副行长

张宝柱 银保监局延津县监管组组长

陈培媛 县委网信办网信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