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自然资源局执行联审联批、联合验收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落实国务院、河南省《关于全面开展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河南省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经局委会研究决定,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与有关部门主动对接,积极参与其中,形成无缝连接,联审联批、联合验收,更好服务社会主体。
特此通知。
附件:《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执行联审联批、联合验收的工作方案(机制)》
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执行联审联批、
联合验收的工作方案(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务服务和投资环境,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省、市、县的重点项目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项目,进行审批流程优化,以提高建设工程审批和竣工验收的效率,使项目早日动工、早日竣工和投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机制)。
一、建立“联审会议”工作机制。联席会议以程序合法、继承创新和便捷高效为原则,在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均可由相应牵头部门发起,召开联审会议,对审批、验收阶段和项目建设中各类难点、堵点问题,集中协调容缺、限时办结。
二、建立并联审批“专班工作群”。本着“方便留给企业,麻烦留给自己”的原则,创新建立专班微信工作群,采取不见面办公模式,专班部门群内讨论互发函件,回函盖章扫描,政府主抓营商环境的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在工作群内,发现问题及时督办,确保部门之间沟通和对接顺畅,达到减材料、减签字、减公章的目的。成立“多规合一”、“多测合一”、用地组卷、用地选址、等工作专班,组建专班工作群,结合“限时办结、超时默认”机制,专人督办,严格按照所在阶段并联中规定的最长办结时限为标准,完成当前阶段并联办理,审批部门主动服务,实现高效办理。
三、“告知承诺”降低企业开办成本。针对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制定《延津县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延津县“并联审批、联合验收”改革信用承诺办法(试行)》和《延津县“并联审批、联合验收”改革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三个配套制度,建立红黑名单机制,用信用承诺和失信惩戒敦促企业履行承诺。
四、“以函代证”压缩审批时间。在“容缺受理”的机制下,不能取得建设许可证的项目,可先取得相应函件,待相关要件齐全后再申请正式证件,即“以函代证”。实现审批服务“提前跑”,压缩开工前等待时间,节企业时间成本。
五、“全程监管”,强化服务。制定《延津县“并联审批、联合验收”改革全程监管办法(试行)》和《延津县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办法》两个监管配套方案。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在项目选址现场踏勘环节即进入全程监管,确保“审批-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全程监管服务到位。在审批部门依法作出审批后,相应监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启动监管核查工作,减少各执法主体频繁打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