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延环审[2022]6号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关于《新乡市巧媳妇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速冻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1-19 11:38:57 浏览量:3931 字号:

新乡市巧媳妇速冻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盐城益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田涛主持编制完成的《新乡市巧媳妇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速冻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委班子会研究、环审委审核决定通过后,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按照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二)项目营运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和面工序经1套布袋除尘系统+15m高排气筒(P1)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生产车间经车间密闭,厂区绿化等,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

2、废水:清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洒水抑尘,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进行资源化利用,不排放。

3、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a类标准要求。

4、固废:除尘器收尘、废包装袋、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与一般固废间,定位外售;生活垃圾由袋盖移动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相关环保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投运,建设单位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