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延津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延法政办〔2021〕11 号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2-19 10:28:23 浏览量:1967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津县全面推行证明 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2021)6 号)(以下 筒称《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延津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已经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认 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实施后的各项工作。 


11号附件延津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xlsx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