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窗口:
《延津县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建议评价处理暂行办法》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政数〔2020〕4号延津县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建议评价处理暂行办法.docx
延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