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20】4号)及《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2020】4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依法监管。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职责。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不同类型的监督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随机抽查时间、程序和结果,推进社会监督,确保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包括市场监管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除处理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以外,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
四、工作任务
开展农资经营市场整治定向抽查;
1.抽查时间:2021年5月至12月。
2.抽查对象及比例:对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进行抽查,按不低于10%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3.检查内容:
农药购销台账建立情况、是否销售假劣农资、限制性农药定点经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抽查是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股所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密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搞好协调配合,加强沟通交流,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抽查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开展系统培训。各股所要对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业务素养和业务能力,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四)强化舆论宣传。重点宣传随机抽查对于营造公平的市场发展环境、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方面的重大意义,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
延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 |||||||||||||||
延津县2021年度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 |||||||||||||||
单位(盖章) | |||||||||||||||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备注 | ||||||||
1 | 2021年农资经营检查 | 农药购销台账建立及填写情况,是否销售假劣农资 | 一般检查事项 | 区域内所有农资门店 | 10% | 5-12月 | |||||||||
附件2: | |||||||||||||||
延津县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 |||||||||||||||
单位(盖章) | |||||||||||||||
序号 | 发起部门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抽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配合单位 | |||||
1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药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2021年重点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成份含量情况专项检察 | 定向 | 农药生产经营者 | 现场检查 | 10% | 5-12月 | 县市场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