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2-21 16:36:16 浏览量:3639 字号:

为深入推进住建系统在监督检查中随机抽取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住建系统发展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监管流程,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三)公开透明。“双随机、一公开”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工作

1.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抽查计划,对同一检查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并逐步提高。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随机抽取抽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

3.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执法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检查工作安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4.全面准确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对象实施检查,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由监管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移交城市管理局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樊超楠组长,副局长刘建玲、副局长郑战武、副主任科员罗玉军、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主任杨君峰任副组长,局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实践,不断优化随机抽查方案,提高检查效果,努力达到既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又提高监管质量的目标,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相关业务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业务范围内抽查事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严格抽查纪律。检查过程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抽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违纪或消极不作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