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工作要求,对纳入“清单制+告知承诺制”范围的建设项目,根据质量安全风险等级情况,实施以下差异化监管:
一、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在工作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对下列情形实行差异化监管,增加监管频次:
(一)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
(二)监督服务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
(三)扬尘考评中表现较差,考评成绩不及格的项目。
(四)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现场管控效果不佳的项目。
二、按照平时的监督检查情况,对上一年度房建和市政工程安全动态年度平均记分排名前10名的施工企业在我县的在建工程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施安全生产考评差异化管理,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价。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