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通知 延卫健〔2021〕15号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2-21 17:34:17 浏览量:3257 字号: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委机关各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0〕4号)精神,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现将县卫生健康委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监管方案、制度、抽查计划等工作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 3 月12 日

 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0〕4号)精神,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县卫生健康委在市场监管领域职能职权内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具体方案如下: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总体要求

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卫生监督责任,实现监管常态化,并逐步推进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任务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内容。

1.公共场所卫生单位管理情况;2.消毒产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3.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4.职业卫生、放射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5.民营医疗(医疗美容、医养结合)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法。

1.统一使用监管平台。按照政府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统一使用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卫健委提供省级平台设备设施,县卫监所安排专人负责填报相关数据,做好平台内容维护。

2.抽查事项清单管理。以省级部门实施的监管事项清单和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内容为基础,县卫监所制定卫生监督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实施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抽查比例、参与部门等。根据市政府双随机工作安排,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县卫监所及时拟定年度抽查方案、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开展抽查检查,需联合其它行政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经县双随机联席会研究后实施。

3.建立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并按行业、地域、信用类别等不同条件设置。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等,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进行分类标注,明确对应抽查事项,提高抽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建立专家库,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辅助实施,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三、注重随机抽查与相关工作的衔接与应用 
(一)做好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根据工作需求也可把国家抽查、省级抽查与本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统筹安排。对同一检查对象,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规、规章加强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根据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完善规范随机抽查细则,明确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抽查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方法进行。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20个工作日内必须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三)探索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把抽查结果作为信用风险分类重要因素,合理确定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按照依法行政要求,深入贯彻服务型执法、“文明执法”和“阳光执法”要求,适时告知抽查对象风险点和违法“红线”。

(四)兼顾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对无证无照经营性行为,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对通过抽查检查、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行为方式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在制订随机抽查计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国家、省卫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具体工作情况,按照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部门任务分工开展工作。
(二)及时更新“两库”信息。依托省级平台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新乡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定期进行更新。3月底前县卫监所建立与卫生监督职责和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维护抽查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在抽查检查过程中,既要维护卫生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又要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提倡柔性执法、精准执法,防止“一刀切”。在抽查检查过程中要克服重监管、轻服务,重处罚、轻指导的问题,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现象。

(四)不断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按照年度工作要求和抽查检查过程中反馈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持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县区业务指导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明确分工,加强宣传引导。科学制定抽查计划、抓好任务分解、完成抽检任务。县卫监所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系统管理人员。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收集汇总文件资料,保证执法效能提升,推动抽查工作落实。鼓励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双随机监管新模式,将抽查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对未履行、违法履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职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抽查检查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1.延县卫生健康委市场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

            2.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市场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附件1

 

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6〕74号)、《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0〕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领域执法行为,推进文明执法、阳光执法、服务型执法活动,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实行阳光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涵盖县本级所辖全部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被监管企业,名录库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二)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名录库涵盖县本级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检查执法人员。

(三)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清单。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四)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检查力度。

(五)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将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动态管理。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将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大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附件2

 

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一、抽查检查内容及比率

(一)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等。

(二)消毒产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检查内容主要以国抽、省抽内容为主,重点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内容。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抽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出厂餐饮具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情况等。

(三)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卫生安全。抽查集中式供水、分质供水等情况。抽查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合规性情况,抽查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质量等。

(四)民营医疗(医疗美容、医养结合)机构。检查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及超范围执业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查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传染病防控措施。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否按规定备案并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等情况。

(五)抽查检查内容与比例。抽查检查具体内容,参照年度国家抽查、省抽查内容进行。各行业抽查比例不低于行业总数量的30%(民营医疗、医疗美容、医养结合机构普查),行业总数量低于10家,抽取数量不少于3家。上一年抽查发现违法违规的年度内对违规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二、抽查结果报送要求

(一)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要求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并通过省级平台上报数据信息。

(二)抽查结果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有时限要求的按照时限完成,其它在12月30日前完成抽查任务结果报送。根据《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县卫监所汇总各类抽查资料,相关数据按要求录入省级平台,并做好资料汇总报送。

(三)进一步强化处理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

 

附表:延津县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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