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2-22 10:31:31 浏览量:2197 字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一、目标要求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确定抽查事项范围

随机抽查事项范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建立随机抽查工作规范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相关内容,确定监管的重点和标准,完善抽查工作规范,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对象、抽查要点和工作程序,作为开展抽查工作的操作依据。各执法单位要在抽查工作规范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方便执法检查人员操作,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四、具体安排

(一)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等原因无法参加,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明确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检查对象的5 %,抽查频次每年不低于1次,对涉及民生和安全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可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以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为主。

(三)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对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时,检查人员须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告知检查目的和具体要求,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实地核查、制定询问笔录、建立检查台账等工作,做好执法检查全程记录。

(四)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按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之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归集至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五、有关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推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建设。要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附件: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2021年10月10日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