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永信功成塑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邓胜楠主持编制完成的《新乡市永信功成塑料有限公司年产9200吨塑料包装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委班子会研究、环审委审核决定通过后,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按照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二)项目营运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注塑、吹瓶工序废气经一套活性吸脱附+催化燃烧+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破碎工序废气经密闭间+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要求及《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要求。
2、废水:生活废水经1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水质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2标准。
3、噪声:吹瓶机、注塑机、破碎机、风机、空压机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加装隔声罩、厂房隔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集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残次品、废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设置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5m2危废暂存间1座,危险废物贮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
四、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安装污染物在线检测及监控设备、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相关环保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投运,建设单位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代章)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