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3月27日8:00开始采样工作,18:00完成采样工作。
二、采样对象
延津县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 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附后)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行政村(社区、防控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为保障核酸检测工作安全、有序、快速、高效进行,请广大公众提前在“放新办”小程序预约登记,预约登记后生成的核酸检测个人预约二维码可以截屏保存,长期有效,全县通用。预登记后,请居民根据行政村(社区、防控区)组织安排,携带预登记二维码和身份证(户口本)、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放新办”小程序核酸检测预约登记二维码
(二)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期间,除疫情防控、基本民生保障相关单位和需连续性生产的工业企业人员外,其余人员3月27日原则上不流动。
(三)24 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48 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48小时内参与过新冠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核酸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采样,但必须及时向行政村(社区、防控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采样对象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
(五)请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 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人员,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核酸采样检测过程中,公众无需紧张恐慌,不驻留聚集围观,不拍照录像,不在网络社交媒体随意转发现场的相关内容,不造谣、不传谣。对传播不实内容和散布谣言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如有变化,以延津融媒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