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县城区防控区各责任单位: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新乡市外来延返延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织密织牢“外防输入”防线,现就疫情防控报备和举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新乡市以外来延返延人员必须提前3天通过“放新办”公众号或电话向目的地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延后,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酒店报告,立即就近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非必要不外出,配合属地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村(社区)、各防控区主要负责人是排查管控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专人负责报备登记和排查管控工作。对排查出的外来人员,及时向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对故意隐瞒行程或未及时报备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未按时报告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县城区防控区各责任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7626850
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