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乡市外来延返延人员疫情防控报备报告和举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延津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03-31 08:14:12 浏览量:12833 字号: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县城区防控区各责任单位: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新乡市外来延返延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织密织牢“外防输入”防线,现就疫情防控报备和举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新乡市以外来延返延人员必须提前3天通过“放新办”公众号或电话向目的地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延后,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酒店报告,立即就近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非必要不外出,配合属地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村(社区)、各防控区主要负责人是排查管控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专人负责报备登记和排查管控工作。对排查出的外来人员,及时向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对故意隐瞒行程或未及时报备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未按时报告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县城区防控区各责任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7626850

 

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