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注销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3-31 09:18:38 浏览量:30939 字号:大 中 小

1.事项名称:参保单位注销

2.事项简述:用人单位因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被批准解散、撤销、终止、被裁定破产、跨省转出,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办理材料

(1)非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所需资料:《河南省社会保险单位注销申报表》;单位注销的法律文书。

(2)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所需资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销登记申报表》;编制部门出具相关批准撤销文件。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或线上查询办理结果。

7.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注销登记时,用人单位有欠费的应先结清全部参保险种欠费。

8.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延津县社会保险中心(延津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西厅社保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0373-76954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73-769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