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缴费人员增员申报
2.事项简述:各类参保单位在办理职工(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录用手续后一个月内,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为其办理参保登记。
3.办理材料:
(1)企业职工参保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河南省企业职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批量)》;《河南省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建立(恢复)申报表》;
②补缴累计时长不足3年的,应提供补缴职工的原始档案、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原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补缴累计时长超过3年(含)的,除提供上述原始资料外,应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或职工本人自愿签署的《补缴养老保险费告知承诺书》。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
(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
4.办理方式:现场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或线上查询办理结果。
7.收费依据及标准:涉及补缴的,以经办机构核定数额为准。
8.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延津县社会保险中心(延津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西厅社保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0373-76954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73-769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