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
2.政策对象: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3.补贴标准:一次性5000元开业补贴。
4.申请条件: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
5.申请材料: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创业者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创业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6.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向县人社局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县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县人社局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县人社局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7.办理时限: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8.办理方式:延津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窗口办理。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办理结果。
10.咨询电话:0373-7697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