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延津县委组织部延组〔2022〕5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免去:
郑兰春同志的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延津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