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新政文 〔2019〕 46号)《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延政〔2019〕48号)文件要求,为健全我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编制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新乡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法规,结合延津县实际并征求了各涉及单位意见及建议,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延津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