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
来源: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5-19 09:55:54 浏览量:3158 字号:

      5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翠,副主任樊超楠、郭振波,部分常委会委员及县人大代表等一行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副县长袁兆丹及县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文岩街道大潭村、僧固垃圾填埋场、城关排(胜利路小学段)、建业世和府施工工地,听取相关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我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黑臭水体治理、施工工地污染防治等情况,并就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一行对我县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加强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切实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污染治理全流程执法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措施,多措并举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持续优化和改善我县生态环境,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生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