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综合施策做好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
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发布时间:2022-12-07 16:29:19 浏览量:3110 字号:

为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延津县根据大气专家团队分析的空气质量研判情况,综合协调相关单位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作。

目前延津县大气综合指数为4.778,新乡八县市中排名第3;综合指数变化率为-3.3%,新乡八县市排名第4;优良天数212天,新乡八县市中排名第2;PM10平均浓度为90μg/m3,新乡八县市排名第4;PM2.5平均浓度为53μg/m3,新乡八县市排名第5;SO2平均浓度为8μg/m3,新乡八县市排名第1;NO2平均浓度为20μg/m3,新乡八县市排名第2;CO平均浓度为1mg/m3,新乡八县市排名第1;臭氧八小时浓度为175μg/m3,新乡八县市排名第1。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等为重点,强化多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电量数据等技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截止目前,已取缔10家“散乱污”企业。

深入开展散煤污染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散煤治理“零点夜查”专项行动及县、乡、村三级燃煤散烧治理常态化检查行动,全县共排查自然村342个。对已取缔25户散煤经营户进行多次“一对一”全面核查,取缔新增散煤点共2个。对全县已拆改取缔的208台燃煤设施设备,开展“回头看”行动,未发现死灰复燃。新排查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20个,督促拆除整改。

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组织调度各相关单位洒水车、雾炮车、湿扫车等作业车辆,严格按照专家组指令进行科学洒水雾炮湿扫作业;对各类施工工地、道路运输、城市清洁、国土绿化等扬尘污染防治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施工工地严格落实“8个100%”,做到动态监管不放松,共开展大排查16余次,发现问题128处,现场整改107处,下达整改通知书21份,已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有效遏制施工扬尘。

加强重型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监管。一是对城区大货车闯禁行进行治理组织公安、城管、环保开展重型柴油货车禁行管控专项治理活动,共查扣违规通行货车246辆,电子抓拍违规通行货车2329辆。对查扣的违规通行大货车746辆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149200元;二是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入户检测工作,对检测尾气不合格的车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共入户2583辆,其中不合格17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抽查86辆,其中不合格23辆,要求对不合格车辆进行维修整改;三是51家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车用尿素需求。

加大餐饮业油烟治理力度。开展餐饮业专项治理攻坚活动,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内(站点周边)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定期清洗情况,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达标排放。共检查餐饮场所1128家次,对未按规定清洗使用的206家餐饮单位进行治理整顿。

实施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力度,重点聚焦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提升培育、工业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提升改造、修复与检测、化工行业产业园区综合治理等污染治理,涉及我县11项治理任务,均已完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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