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防疫等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布之日起计算。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108号)其中强制免疫、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276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费用46.2250万元;预计购入强制免疫疫苗费用100.8万元;购买防护、监测、消毒用品68.015万元;动物防疫购买服务费60.96万元)
2、《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8号)其中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02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13.8675万元 ;预计购入强制免疫疫苗费用69.2万元;购买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监测用品18.9325万元)
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号)其中强制免疫、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第二批)补助经费52万元。(实施先打后补10万元;购买防护、监测用品、消毒药费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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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