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延津县2022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20 11:22:46 浏览量:8041 字号: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延津县2022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延市监〔2022〕20号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科室:

现将《延津县2022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延津县2022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法律规范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的

在对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和环境卫生,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任务

监督检查按照属地负责、风险管理,程序合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风险管控能力、食品安全状况、监督检查、抽检、投诉举报、信用状况等对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实行风险分级监管,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问题和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

(一)县局

1.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级监督检查计划;

2.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3.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

4.开展县级飞行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6%;

5.开展食品生产许可保持情况专项检查,覆盖范围不少于县局审批新获证企业的25%;

6.其它需要开展的监督检查。

(二)市场监管所

1.按照风险分级要求频次制定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月10日前将上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填报入河南省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网址:http://222.143.25.88:8093/);

2.按照日常监督要求,落实新登记食品小作坊2个月内的首次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档案;

3.结合新获证企业3个月要求的首次监督检查,开展食品生产许可保持情况专项检查,覆盖全部新获证企业;

4.负责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监督整改、跟踪、反馈。

三、监督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县局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飞行检查,检查对象主要是:连续2年以上出现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一年内出现2批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地区和企业等高风险企业;影响较大的行业龙头企业;其他需要开展检查的企业。

(二)各市场监管所应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三)县局将采取暗访暗查、异地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监督检查重点

(一)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是否真实、有效情况;

(二)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整治情况;

(三)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地区和企业整治情况;

(四)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五)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追溯体系建立和实施情况;

(六)企业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情况(抽查考核);

(七)风险隐患及不合格产品查处整改情况;

(八)是否存在“一非两超”情况;

(九)产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说明书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标注不规范等情况;

(十)食品生产企业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卫生控制制度、食品出厂检验制度、人员培训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落实情况;


 

(十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保持和产品注册、备案情况;

(十二)食品小作坊规范生产情况;

(十三)其他应检查的重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修订食品风险等级,并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于2022年3月31前将年度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情况报县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二)强化监管,突出重点。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填写《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以图片或影像资料形式记录监督检查信息,实现责任可追溯。监督检查要有针对性,可根据每次检查实际确定重点项目。

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是一个严肃的监督检查过程,突出问题导向,检查问题要有深度、广度,要有技术标准含量,不要停留在表面上,比如:洗手更衣、积水、扬尘等问题上面。严禁让企业自查代替日常监督检查。

(三)严肃整改,狠抓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对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和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问题要集中治理,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认真总结,按时报送。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定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在每季末将企业监督检查结果报县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信息,并妥善归档备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日常监督检查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监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于12月10日前将监管工作总结报县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邮箱:yjxsp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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