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审计局自2022年2月25日至3月15日,对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015年至2021年9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企业法人代表陈庆东,公司原住所商会大厦14楼,现住所延津县发展改革委员会院内。实收资本100万元,其中: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货币出资3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5%,河南金粒麦业有限公司货币出资33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3%,陈庆东货币出资32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2%。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2020年5月,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股权变更,河南金粒麦业有限公司将33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16万元,陈庆东17万元,注册资金不变,变更后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陈庆东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公司职工人数历年变动较大,2015年至2021年公司职工人数分别为12人、25人、31人、20人、17人、12人、8人。公司经营范围:粮食、油料的收购、储存和销售;粮油、饲料电子商务服务;粮油、饲料交易市场的管理服务及房屋租赁;粮油及制品、饲料、食品的配送。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粮食收购、储存工作,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审计也发现该公司存在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未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虚列管理费用,未按规定使用发票 ,超限额支付现金,违规出借资金,违规举债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解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未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未能根据本公司章程提供相关的公司股东会议记录、监事工作报告、财务会计制度等。
(二)虚列管理费用111.81万元
1.2015年至2021年9月,多计提职工五金82.44万元,列管理费用科目。
2.截至2019年9月多计提左中孟仓库租赁费、河南金粒麦业有限公司仓库租赁费21.37万元,列管理费用科目。
3.2020年6月交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管理费8.00万元,列管理费用科目。
(三)未按规定使用发票
2015年至2021年9月,白条列支河南金粒麦业有限公司仓库租赁费、原民师仓库租赁费、刘庆山房屋租赁费共计1026.25万元。
(四)超限额支付现金
2017年至2020年超限额支付现金共计20笔,金额232.5万元。
(五)违规出借资金
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将自有资金无偿借给河南金粒麦业有限公司使用,截止2021年9月底违规出借资金余额339.42万元。
(六)违规举债
2017年6月,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在新乡中行文化路支行借款260.00万元,转给河南金粒麦业有限公司使用。2018年10月还贷款30.00万元,其余230.00万元至今未归还。
(七)其他事项
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无公车,2015年至2021年9月共产生油修费用9.82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第(一)至(七)项问题,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已经要求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并按规定调整有关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延津县审计局建议:
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未建立财务、会计制度问题,要求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规范董事会、监事、经理办公会等机构议事决策制度,公司监事切实履行监事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企业财务进行检查、对董事会、经理层履职情况及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进行监督,规范决策机构集体决策行为,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对虚列管理费用111.81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发票等问题,要求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予以纠正,按规定调整有关账目;对超限额支付现金问题,要求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使用现金;对违规出借资金问题,要求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出借的条件、审批权限和程序,尽快追回出借资金,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对违规举债等问题,要求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尽快追回出借资金,并归还银行借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延津县审计局建议:
(一)规范董事会、监事、经理办公会等机构议事决策制度,公司监事切实履行监事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企业财务进行检查、对董事会、经理层履职情况及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进行监督,规范决策机构集体决策行为,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依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三)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实。目前,对审计发现的第(一)至(七)项存在的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延津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