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审计局自2022年6月13日至11月20日,对延津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延津县乡村振兴局(原延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6月更名为延津县乡村振兴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该局核定编制29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实有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他正、副科级领导3名;内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计财室、信息中心等8个股室。
(二)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县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23.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77万元、占5.1%,项目支出3248.49万元、占94.9%)。
乡村振兴局提供的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65.63万元,比上年同期452.76万元减少387.13万元,无负债,净资产65.63万元,比上年同期452.76万元减少387.1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延津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审计也发现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编制不精准、部分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手续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解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
1.编制预算未充分统筹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乡村振兴局2020年末结转结余资金58.37万元(其中:日日常公用经费55.20万元、人员经费3.17万元),末将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
2.预算编制不精准。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96万,实际拨入50万元,实际支出31.17万,实际支出仅占年初预算的32.47%。
(二)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部分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手续
2021年采购办公用品及印刷费用10.75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手续。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经对乡村振兴局固定资产明细账显示的资产进行盘点,发现一辆面包车于2016年公车改革上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因未办理交接手续,至今未做处理。
(三)内控制度和内审制度建立健全执行情况
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延津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未建立相关内部审计制度。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编制预算未充分统筹上年结转结余资金问题,要求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严谨性;对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要求乡村振兴局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参照往年收支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对部分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要求乡村振兴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补办相关备案手续;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要求乡村振兴局尽快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对资产进行处置,做到账实相符;对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问题,要求乡村振兴局按照规定,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延津县审计局建议:
(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要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一是科学、完整的编制预算,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杜绝预算管理的随意性,规范预算支出行为。
(二)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避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应制定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处置事项,做到账实相符,保障资产安全。
(三)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内控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不但要符合本单位现状及未来发展需要,还要在运行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更新和修正。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编制预算未充分统筹上年结转结余资金问题,乡村振兴局将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预算时充分考虑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对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乡村振兴局建立完善了预算编制责任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对部分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乡村振兴局已补办完善了相关手续;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乡村振兴局按规定进行了资产处置,做到了账实相符;对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问题,乡村振兴局党组已进行了研究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