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延农〔2023〕13号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20〕4号)及《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2020〕4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依法监管。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职责。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不同类型的监督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随机抽查时间、程序和结果,推进社会监督,确保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事项,包括市场监管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除处理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以外,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
四、工作任务
开展农药经营市场整治定向抽查;
1.抽查时间:2023年4月至12月。
2.抽查对象及比例:对区域内所有农药门店进行抽查,按不低于10%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3.检查内容:农药购销台账建立情况、是否销售假劣农资、限制性农药定点经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抽查是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密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搞好协调配合,加强沟通交流,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抽查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开展系统培训。要加强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业务素养和业务能力,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四)强化舆论宣传。重点宣传随机抽查对于营造公平的市场发展环境、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方面的重大意义,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
附件:1.延津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延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延津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备注 |
1 | 2023年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购销台账建立及填写情况,是否销售假劣农资 | 一般检查事项 | 区域内所有农药门店 | 10% | 4-12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