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法院在全县政府购岗人员中选聘书记员的公告
来源:延津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4-03 18:07:44 浏览量:16504 字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延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政府购岗人员中为延津县人民法院选聘15名书记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本次计划选聘书记员人数共15人。

二、招录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龄在18岁以上、30岁以下(1993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出生);

3.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

5.报名人员范围限延津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政府购岗人员;

6.能够熟练操作电脑、使用办公软件等;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曾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书记员工作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本次选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劳务派遣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2.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个人征信报告《报名登记表》各一近期同底版1英寸免冠照片3张(红底或蓝底)。  

4.报名资格审查:依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对每名参加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及所规定的不得报名情形等进行查询、核对,核准无误后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

(二)

1)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内容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将通过电话或微信群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为保证体检结果准确,在体检前不要饮酒、熬夜,体检结束前不得饮水就餐。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政审

1、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

2、政审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有无犯罪记录、本人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未按要求进行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对不服从岗位分配或工作安排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不低于延津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

本公告解释权归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延津县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7689037   7692966

 

附件:延津县人民法院在全县政府购岗人员中选聘书记员报名表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津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9日

延津县人民法院在全县政府购岗人员中选聘书记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