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4号)、《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延津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延津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