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关于《新乡市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还原炉渣资源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发布时间:2023-05-24 15:57:16 浏览量:4845 字号: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关于《新乡市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还原炉渣资源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延环审[2023]8号

 

新乡市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深圳市森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王忠军主持编制完成的《新乡市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还原炉渣资源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委班子会研究、环审委审核决定通过后,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按照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二)项目营运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破碎工序位于二次密闭破碎间内,废气经收集后通入一台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2mg/m3的限值要求;富氧熔炼产生的废气采用“SNCR+急冷沉降+覆膜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处理后尾气由50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SO2排放浓度100mg/m3NOX排放浓度100mg/m3、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2mg/m3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SO2排放浓度50mg/m3NOX排放浓度100mg/m3、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0.7mg/m3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管控要求:破碎工序位于二次密闭破碎间内,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破碎后物料输送应采取封闭式皮带输送机;厂内运输道路应硬化,及时清扫、并采取洒水、喷雾或抑尘措施。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浓1.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0.5mg/m3标准要求。铅及其化合物厂界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铅及其化合物厂界浓度0.006mg/m3标准要求。

2、废水:冲渣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冲渣系统,不外排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经过厂房封闭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昼间 60dB(A)、夜间 50dB(A)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泄漏措施。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固体废物须全部妥善处置避免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

四、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安装污染物在线检测及监控设备、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相关环保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投运,建设单位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