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0F001-1401-2023-00003 | 成文日期: | 2023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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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延政〔2023〕55号 | |
发文机关: |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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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延津县委组织部(延组干〔2023〕90号)、(延组干〔2023〕91号)、(延组干〔2023〕92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杨君峰同志为延津县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延津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主任) ;
董鹏飞同志为延津县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现华同志为延津县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 林同志为延津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
刘 超同志为延津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
吕艳兵同志为延津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主任;
胡 杰同志为延津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主任。
免去:
王祝威同志的延津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华星同志的延津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凤娟同志的延津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 超同志的延津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崔菲菲同志的延津县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红斌同志的延津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总经理职务。
延津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