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医疗保障局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延津县定点零售药店“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延津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6-19 11:41:49 浏览量:18912 字号:

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深入贯彻落实《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延津县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经研究制定了《延津县定点零售药店“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津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


延津县定点零售药店“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及《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通知》(延双随机办(2020)1号)要求,结合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根据工作需要,制定2023年延津县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对全县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按10%的比例检查。

三、抽查部门及抽查内容

延津县医疗保障局: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检查、广告行为检查。

四、检查人员

由县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分别提供相对应的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建立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库,与抽查对象随机匹配,成立联合检查组。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