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县直有关单位:
《延津县项目考评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延津县项目考评办法
为增强发展后劲,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推动延津经济实现晋位升级,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决定对项目谋划和项目建设实行双百考评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和内容
考评对象: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考评内容:项目谋划主要考核谋划项目个数、投资规模、项目落实情况、对接洽谈情况、信息报送情况;项目建设主要考核所辖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的总量规模、目标完成比例、项目个数、累计开工个数、信息报送、承担省、市重点、“三个一批”项目数量、现场核查情况。
二、考评的组织形式
采取月度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县督查办、县发改委组织对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的考核评比工作。
三、考评说明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域内属于县直单位、各乡(镇)引进的落地项目,应归属并划归相应的乡(镇)政府、县直单位进行考评。
参与考评的县直有关单位: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教体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执法局、投资集团。
参与考评的乡镇:文岩街道办事处、潭龙街道办事处、塔铺街道办事处、石婆固镇、王楼镇、东屯镇、丰庄镇、僧固乡、胙城乡、魏邱乡、马庄乡、司寨乡。
四、项目谋划考评
(一)月度考评
月度考评基础总分100分。考评内容共4项,各项得分累加为考评总分,每项计分不累计、不重复,本月计分后下月不再计分,以总分高低对县直有关单位、乡(镇)政府排序。
1.谋划项目个数(50分)
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每谋划1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50分,没有项目得0分。
2.投资规模(只加分不扣分)
谋划项目5000万以上每个加3分,亿元以上每个加5分,五亿元以上每个加10分。
3.项目落实情况(30分)
进入上级项目库或签订合作意向的每个项目计5分。
上级批复或签订正式合同的,每个项目计10分。
开工建设的,每个项目计10分,需提供视频资料或者照片、项目负责人信息,由考核单位现场认定。
因无法继续推动,退出一个项目(签约的除外)扣5分。
具体评分办法:需提供投资方详细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跟踪人、项目洽谈情况等信息,同时提供开工项目的视频或图片资料。
4.信息报送情况(20分)
每月25日前按时、按质上报项目建设、推进、谋划情况,采取发送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县发改委邮箱(yjxdxmb@163.com),截至25日报送得20分,逾期不得分。逢周末、节假日提前报送,所有报送均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二)年度考评
按照各乡镇(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当年所有月度考评成绩的平均值计算分值,按总分高低对各单位分别排序。
五、项目建设考评
(一)月度考评
月度考评基础总分100分。考评内容共7项,各项得分累加为考评总分,以总分高低对乡(镇)政府、县直单位分别排序。
1.对县直有关单位的考评
(1)投资总量规模(30分)
投资总量指县直单位当月所有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总额合计。具体分值分配见下表:
当月年度投资计划总额 | 5亿及以上 | 4亿 - 5亿 | 3亿 - 4亿 | 2亿 - 3亿 | 1亿 - 2亿 | 5000万 - 1亿 | 5000万以下 | 无投资额 |
得分 | 30 | 20 | 16 | 13 | 10 | 7 | 4 | 0 |
(2)投资目标完成情况(30分)
县直单位所有项目当月实际投资额占年度计划投资总额比重在100%及以上得30分,不足100%的得分数在满分基础上按当月实际投资额占年度计划投资总额比重得分,最高得30分(得分数=当月实际投资额÷年度计划投资总额*30)
(3)项目个数情况(只加分不扣分)
县直有关单位新增计划新开工项目一个加5分,新增续建项目一个加3分,每个新增项目只能在当月加分一次,以后月份不再重复加分,每月允许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调整。
(4)累计开工个数情况(20分)
县直有关单位每月项目累计开工个数前5名得20分,6-10名得15分,11-15名得10分,无开工项目得0分。
(5)信息报送情况(20分)
每月25日前按时、按质上报项目进展情况,采取发送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大项目办邮箱(yjxdxmb@163.com),截至25日报送得20分,逾期不得分。逢周末、节假日提前报送,所有报送均以大项目办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6)承担省、市、县重点项目数量情况(只加分不扣分)
县直有关单位有省重点项目一个加15分,市重点项目一个加10分,县重点项目一个加5分,无重点项目不加分。省、市、县重点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内每月重复加分。
(7)现场核查情况(只扣分不加分)
县大项目办不定期组织项目现场核查,凡核查发现单个项目上报投资数据不实的,上报当年累计投资完成额与核查落实数据相差5-20%的扣2分,相差20%以上的扣5分,多个项目累加计算。项目虚假开工的,一个扣5分,多个项目累加计算。项目应开未开的,一个扣5分,多个项目累加计算。扣减分均计入核查当月分数中,且之前月份虚报部分应及时予以扣除。
2.对各乡(镇)政府的考评
(1)投资总量规模(30分)
投资总量指乡(镇)当月所有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总额合计。具体分值分配见下表:
当月年度投资总额 | 5亿及以上 | 2.5亿 - 5亿 | 2亿 - 2.5亿 | 1.5亿 - 2亿 | 1亿 - 1.5亿 | 5000万 - 1亿 | 3000万 - 5000万 | 3000万及以下 | 无投资额 |
得分 | 30 | 22 | 17 | 14 | 11 | 8 | 5 | 2 | 0 |
(2)投资目标完成情况(30分)
乡(镇)所有项目当月实际投资额占年度计划投资总额比重在100%及以上得30分,不足100%的得分数在满分基础上按当月实际投资额占年度计划投资总额比重得分,最高得30分(得分数=当月实际投资额÷年度计划投资总额*30)
(3)项目个数情况(只加分不扣分)
各乡(镇)新增计划新开工项目一个加5分,新增续建项目一个加3分,每个新增项目只能在当月加分一次,以后月份不再重复加分,每月允许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调整。
(4)累计开工个数情况(20分)
各乡(镇)元至当月项目累计开工个数前3名得20分,4-6名得15分,7-9名得12分,10-12名得10分,13-19名得8分,无开工项目得0分。
(5)信息报送情况(20分)
每月28日前按时、按质上报项目进展情况,采取发送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大项目办邮箱(yjxdxmb@163.com),截至28日报送及时得20分,逾期不得分。逢周末、节假日提前报送,所有报送均以大项目办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6)承担省、市、县重点项目数量情况(只加分不扣分)
各乡(镇)承担省重点项目一个加15分,市重点项目一个加10分,县重点项目一个加5分,无重点项目不加分。省、市、县重点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内每月重复加分。
(7)现场核查情况(只扣分不加分)
县督查办、发改委不定期组织项目现场核查,凡核查发现单个项目上报投资数据不实的,上报当年累计投资完成额与核查落实数据相差5-20%的扣2分,相差20%以上的扣5分,多个项目累加计算。项目虚假开工的,一个扣5分,多个项目累加计算。项目应开未开的,一个扣5分,多个项目累加计算。扣减分均计入核查当月分数中,且之前月份虚报部分应及时予以扣除。
(二)年度考评
1.对县直有关单位的考评
按照县直有关单位当年所有月度考评成绩的平均值计算分值,按总分高低对各单位分别排序。
2.对各乡(镇)政府的考评
按照各乡(镇)政府当年所有月度考评成绩的平均值计算分值,按总分高低对各乡(镇)政府分别排序。
六、考评时间
月度考评:每月30日前对本月工作进行考评。
年度考评:次年元月初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考评。
七、考评结果运用
月度及年度考评结果以报告形式呈报县主要领导。
本办法由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附件:1.项目谋划考评表
2.项目谋划考评汇总表
3.县直部门项目建设考评表
4.乡(镇)政府项目建设考评表
5.县直部门项目建设考评汇总排序表
6.乡(镇)政府项目建设考评汇总排序表
附件1
项目谋划考评表
单位: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条目名称 | 考评办法及标准 | 满分分数 | 考评情况 | 考评得分 |
1 | 谋划项目个数 | 县直有关单位、乡(镇)政府每谋划1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50分,没有项目得0分。 | 50 | ||
2 | 投资规模 | 谋划项目亿元以上每个加3分,五亿元以上每个加5分,十亿元以上每个加10分。 | 加分项 | ||
3 | 项目落实情况 | 1.进入上级项目库或签订合作意向的每个项目计5分,需提供项目入库文件或签订合作意向书原件、项目跟踪人; 2.上级批复或签订正式合同的,每个项目计10分,需提供批复文件或合作(协议)书原件、项目负责人信息。 3.开工建设的,每个项目计10分,需提供视频资料或者照片、项目负责人信息,由考核单位现场认定。 4.因无法继续推动,退出一个项目(签约的除外)扣5分。 | 30 | ||
4 | 对接洽谈情况 | 外出对接洽谈、接待考察按次数得分,单位党政正职外出洽谈每次计3分,其他领导每次计2分。单位党政正职接待考察每次计2分,其他领导每次计1分。 | 加分项 | ||
5 | 信息报送情况 | 每月截至25日报送得20分,逾期不得分。 | 20 | ||
总计得分 | 分 |
附件2
项目谋划考评汇总排序表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谋划项目个数 | 投资 规模 | 项目落实情况 | 对接洽谈情况 | 信息报送情况 | 总计 得分 | 排名 |
附件3
县直部门项目建设考评表
县直部门: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条目名称 | 考评办法及标准 | 满分分数 | 考评情况 | 考评得分 |
1 | 投资总量规模 | 当月年度投资总额在5亿及以上得30分,4亿-5亿得20分,3亿-4亿得16分,2亿-3亿得13分,1亿-2亿得10分,5000万-1亿得7分,5000万以下得4分,无投资额得0分 | 30 | ||
2 | 投资目标完成情况 | 得分数在满分基础上按当月实际投资额占年度计划投资总额比重得分,最高得30分 (得分数=当月实际投资总额÷年度计划投资总额*30) | 30 | ||
3 | 项目个数情况 | 当月所有项目中新增计划新开工项目每个加5分,新增续建项目每个加3分,无项目得0分 | 加分项 | ||
4 | 累计开工个数情况 | 元至当月500万元以上项目累计开工个数前5名得20分,6-10名得15分,11-15名得10分,无开工项目得0分 | 20 | ||
5 | 信息报送情况 | 当月截至28日报送得20分,逾期不得分。 | 20 | ||
6 | 承担省、市、县重点项目数量情况 | 承担省重点项目一个加15分,市重点项目一个加10分,县重点项目一个加5分,无重点项目不加分 | 加分项 | ||
7 | 现场核查情况 | 累计投资完成额与核查落实数据相差5-20%的扣2分,相差20%以上的扣5分,多个项目累加计算。项目虚假开工,一个扣5分。项目应开未开的,一个扣5分,多个项目累加计算 | 扣分项 | ||
总计得分 | 分 |
附件4
乡(镇)政府项目建设考评表
乡(镇):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条目名称 | 考评办法及标准 | 满分分数 | 考评情况 | 考评得分 |
1 | 投资总量规模 | 当月投资总额在5亿及以上得30分,2.5亿-5亿得22分,2亿-2.5亿得17分,1.5亿-2亿得14分,1亿-1.5亿得11分,5000万-1亿得8分,3000-5000万得5分,3000万以下得2分,无投资额得0分 | 30 | ||
2 | 投资目标完成情况 | 得分数在满分基础上按当月实际投资额占年度计划投资总额比重得分,最高得30分(得分数=当月实际投资总额÷年度计划投资总额*30) | 30 | ||
3 | 项目个数情况 | 当月所有项目中新增计划新开工项目每个加5分,新增续建项目每个加3分,无项目得0分 | 加分项 | ||
4 | 累计开工个数情况 | 元至当月500万元以上项目累计开工个数前3名得20分,4-6名得15分,7-9名得12分,10-12名得10分,13-19名得8分,无开工项目得0分 | 20 | ||
5 | 信息报送情况 | 当月截至25日报送及时得20分,逾期不得分。 | 20 | ||
6 | 承担省、市、县重点项目数量情况 | 承担省重点项目一个加15分,市重点项目一个加10分,县重点项目一个加5分,无重点项目不加分 | 加分项 | ||
7 | 现场核查情况 | 累计投资完成额与核查落实数据相差5-20%的扣2分,相差20%以上的扣5分,多个项目累加计算。项目虚假开工,一个扣5分,多个项目累加计算。项目应开未开的,一个扣5分,多个项目累加计算 | 扣分项 | ||
总计得分 | 分 |
附件5
县直部门项目建设考评汇总排序表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县直部门 | 投资总量规模30分 | 投资目标完成情况30分 | 项目个数情况 | 累计开工个数情况20分 | 信息报送情况20分 | 承担省、市、县重点项目数量情况 | 现场核查情况 | 总计得分 | 排名 |
附件6
乡(镇)政府项目建设考评汇总排序表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 投资总量规模30分 | 投资目标完成情况30分 | 项目个数情况 | 累计开工个数 情况20分 | 信息报送情况20分 | 承担省、市、县重点项目数量情况 | 现场核查情况 | 总计得分 | 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