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来源:延津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7-06 16:43:08 浏览量:13607 字号:

延津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延应急〔2023〕15号

 

为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50)《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204号)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202048)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强化信用支撑,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三、双随机抽查范围及对象

随机抽查的范围在延津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随机抽查的对象为经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随机抽查对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动态更新。

四、工作任务

1、抽查时间:2023年3月至12月。

2、本部门全年抽查计划为2次,跨部门抽查计划全年为5次。

3、抽查内容:按照县局制定的抽查事项清单严格执行。

五、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录入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定程序及时处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各有关股室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检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执法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部署、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统筹协调,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

(二)强化信息技术支撑,要把随机抽查纳入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实现随机抽查的“双随机”及全过程记录。要统一规划、合理安排,确保随机抽查相关的信息化建设与本部门现有的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和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有效衔接。

 

延津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附件一:延津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二:延津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联合2023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延津县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xlsx

延津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