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3月21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召开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座谈会。县司法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潭龙街道办事处、东屯镇、胙城乡等主管副职出席会议,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邢梅霞主持会议。
会上,各单位就“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作了交流发言,就推动全县政务诚信建设,提升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提出意见和建议。
院党组书记、院长邢梅霞表示,延津法院将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拓宽府院互动平台,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用司法力量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针对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新模式邢梅霞院长指出: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府院合作,要充分认识化解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工作的重要性,在各方单位统一协调下,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二、加强府院联动,强化溯源治理。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要加强沟通交流,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打好矛盾纠纷化解组合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营造政府机关带头讲诚信的氛围。
三、强化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要以加强职能定位的服务出发点,加大涉企工作办理的专业化、便利化,为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科技赋能司法,打造智慧法院。要坚持用好信息推送平台、质效双升平台、信息公开平台,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平台,不断优化审判流程,全面提升政务诚信诉讼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是落实府院联动、建设法治诚信政府的重要举措,旨在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政务失信案件事前、事中、事后调解力度,从源头防范化解政务失信风险。下一步,延津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法院诚信审判水平,以司法诚信示范引领社会诚信之风,助力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