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延政〔2023〕68号
为保障S311封辉线延津县城至S229交叉口段改建工程项目(延津县段)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东起新长南线辉县屯段,西至G107西。涉及僧固乡辉县屯村、李僧固村、申僧固村、梁僧固村、辛庄村;文岩街道青庄村、南街居委会、史良村、小布村;潭龙街道冯庄村、东里七村、西里七村、小吴村、周大吴村、闫大吴村;榆林乡东古墙村、南古墙村、西古墙村、徐庄村、高庄村、安乐庄。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