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全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能力,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一是拓宽和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通过县法律援助中心、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河南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及时受理农民工等群体法律援助申请,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二是通过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上门服务等方式,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度,对行动不便群众坚持援助服务“零距离”,援助渠道“零障碍”,免费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一站式服务”,变“坐等群众来访”为主动上门服务,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落实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度,督促援助律师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办案程序,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20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87件,刑事辩护案件281件,提供刑事法律帮助案件452件,接待群众咨询来访来电1526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