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财政局关于代理记账机构 “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整改的通知
来源:延津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15 09:02:08 浏览量:12090 字号:

各有关代理记账机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9号)有关要求,我局联合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工作。经核实,你单位未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整改。

一、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且愿意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请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有关规定30日内向我局申请执业许可。

二、不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的单位,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代理记账”字样,请你单位20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手续。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整改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工作,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我局将联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措施,对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予以制止,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若因特殊原因影响,无法按时整改的企业请及时电话联系我局报备。

联系电话:0373--7627802。

 

附件:延津县“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清单

 

延津县财政局

2023年8月9日

附件:

延津县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清单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负责人姓名

成立日期

1

92410726MA9GPAL72N

延津县文亲财税咨询中心

杨艺

2021-04-22

2

91410726MACFPK1A1Y

新乡市鸿朗咨询有限公司

李建香

2023-05-08

3

91410726MA46P4M907

新乡豫行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李勤根

2019-04-30

4

91410726MA46XUAM59

河南吕宝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焦洪波

201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