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规划概况
1、基本情况: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原名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4.68平方公里。其中,开发区南部片区总规划用地面积约4.09平方公里,东至盐厂桥、北至文岩故道渠、西至堤中路、南至文岩三支渠;开发区北部片区总用地规划面积约10.58平方公里,东至经十八路、北至菏宝高速、西至经十一路、南至南环路。
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规划远期至2035年。
3、主导产业:开发区南部片区以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北部片区以化工、节能环保为主导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营
联系电话:0373-7108265 (7108268)
电子邮箱:gwhghj@126.com
单位地址:延津县新长南线与通袁路交汇处东100米路北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瑞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靖业公元国际10层1026室
邮编:453000
电子邮箱:hnrhhbkj@163.com
联系人:陈在旭
联系电话:0373-3698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信函、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接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