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5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兴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6月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度消防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审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健全管理体系。县财政部门不断健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和统计等监管制度,逐步构建涵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框架。每年开展资产清查、产权登记等基础工作,摸清全县国有资产的数量、类型、性质等情况,厘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与使用情况。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闲置、对外出租、租入并存、违规购置处置资产、未履行审批程序出租资产等5大类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延伸了资产监管范围,提高了部门规范资产管理意识,提升了资产监管实效。三是加强动态管理。严格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制度,要求月报系统内的246个行政事业单位每月7日前上报固定资产月报,通过月报了解各预算单位当月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化,全面掌握全县国有资产总量及变化趋向、发现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规范整改。
(二)夯实管理基础。一是严守资产入口关。按照《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规定,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采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和预算控制数同步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落实“无预算不配置”的要求,严禁超范围、超标准配置资产。对超过最低使用年限但仍能够继续使用的资产继续使用,对可共同使用或通过调剂解决的资产,不再重复购置或新增配置。2023年以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申报资产购置736.42万元,审核批准资产购置554.22万元,资产购置审减率为24.7%。二是强化绩效管理。推进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过程规范管理,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资产绩效管理机制,科学设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效能。三是全面盘点摸家底。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对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盘查清点。截止2022年底,全县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597308.96万元,负债总额86942.27万元,净资产总额510366.68万元,新增资产配置总额32606.49万元,自用固定资产总额206286.23万元。
(三)提高管理实效。一是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县财政部门印发了《延津县盘活存量资产排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工作,对照资产财务数据、实物情况等逐项清查盘点。经盘点,行政事业单位土地闲置面积26.58万平方米,房屋及构筑物闲置面积1.66万平方米;县属国有企业出租出借土地1.72万平方米,出租出借房屋8842平方米。针对盘点出的低效闲置资产,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充分论证、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拍卖处置、划转注资、合作开发、政府收储、公开出租等多种方式,进行资产盘活。2023年以来,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共盘活低效闲置资产8处,成交价3946.53万元。二是建立资产调剂机制。积极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跨级次资产共享共用,健全完善预算增量与资产存量相挂钩机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需求优先通过调剂方式予以保障,支持节约型机关建设。2023年以来,县财政部门向4个行政事业单位调拨资产20件,涉及金额63.1万元。三是加强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具体负责资产管理人员100余人进行业务培训,围绕当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学习资产购置、管理、处置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政策,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二、关于2022年度消防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强化消防安全教育。一是认真履行消防安全教育职责。2023年以来,县消防部门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宣传消防法律知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知识,先后到学校、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医院、“九小”场所等重点单位开展宣传60余次,组织熟悉演练10余次,发放宣传页2000余份,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千余条。二是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逃生自救能力。县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县委党校培训课程,对40名科级干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各乡(镇、街道)自主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活动13次,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减灾技巧,以及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三是提高重点防火单位自防自救水平。全县78家重点防火单位开展了消防安全自纠自查,完善了应急预案,县消防部门指导各重点防火单位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逃生演练。县消防部门先后组织召开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警示培训约谈会,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警示约谈培训会,共约谈培训200余人。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一是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2023年以来,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劳动密集性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检查、高层建筑电缆井消防安全排查、燃气排查、“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排查等6次专项行动,县消防部门每月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全县共检查单位1704家,发现火灾隐患210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288处,下发处罚决定书32份,临时查封23家,“三停”12家,罚款16.6万元,拘留14人。二是盯紧不放心场所消防安全。县消防部门协助化工园区企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10余份,完成消防熟悉演练8次,切实提升了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持续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检查、高层建筑电缆井消防安全排查等工作,各乡(镇、街道)积极发动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派出所和村民委员会等力量,从严整治用火用电用气、电焊作业、施工改造、人员疏散等方面突出风险问题。全县共检查单位142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5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9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责令“三停”单位2家,罚款1万元,拘留3人。
(三)加强综合救援力量建设。一是注重提升消防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县消防部门执法人员每周定期集中学习消防法律知识,严格落实文员分包下乡制度,每周下乡到分包乡镇消防服务中心进行指导培训,对全县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确保每个消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执法。2023年7月份以来,全县乡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组织防火巡查832家次,开展消防宣传培训46家次,指导社区(行政村)消防工作23次,消除了一大批动态火灾隐患,进一步巩固了基层消防安全基础。二是优化消防站点布局。我县现有南环路消防救援站、棉东路微型消防站、产业集聚区消防站等3个县级消救援站,专业消防救援人员65人,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正在筹备建设中。8个乡镇专职消防队已经投勤使用,县消防部门将其纳入全县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实行统一调度,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我县千人以上的村(社区)已经全部完成了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能满足日常扑救小火的需要。三是强化消防经费保障。县政府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消防经费,主要用于加强云梯消防车等消防救援装备购置,保障我县高层楼房消防安全事故的救援能力。
最后,恳请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及与会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办理,狠抓落实,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