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延津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满足决策的时效性。
二、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并做好全过程记录以及材料归档工作。
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需要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县政府办公室对各承办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情况进行指导监督,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考核范围。
附件:延津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延津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2023年延津县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 县发改委 | 四季度 |
2 | 延津县中原农谷建设实施方案 | 县农业农村局 | 三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