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县直各学校,机关各股室,各民办学校:
现将《2023 年延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5日
2023年延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2023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教基〔2023〕7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促进公平,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公办学校按学区入学,民办学校派位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学校招生均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三)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民办学校:小学可招收具有延津户籍的适龄儿童、非延津户籍但监护人在延津县域内购置房产的适龄儿童和外县市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政策的适龄儿童;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只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严厉禁止各公民办小学招收不及龄生入学,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负责退回所招不及龄学生,民办学校的还将并处减少招生计划处罚。
(一)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户籍并与住房(拥有100%产权,含公租房)地址相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 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父母在学区内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其学区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
(二)统筹生
1.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有关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安排入学;符合新乡市人才办认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2.延津籍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学区内自有住房,但户籍不在学区内的;户籍不在延津县的外县市学生,只要其监护人在延津县城区购置房产的,均可持不动产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在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享受与延津县籍学生同等待遇。住房为自建房的,需提供能够证明房屋归属佐证材料(如购置票据、3个月以上水电费缴费记录等)或购买该房屋的公证材料。
3.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学区内常住户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或无自有住房的。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其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务工且租房居住或住在单位的非学区户籍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居住凭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协议和半年租费转账记录;居住处所为单位提供的住房,由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该住房的权属证明。
③务工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最近3个月工资流水;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5.学区内小学2023年毕业的在籍小学毕业生,既无辖区房产,户籍又不在学区内的。
不属于上述范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置。当一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区生将直接录取,超出计划的人数将在统筹生内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或统筹安排。需要电脑摇号时将按照统筹生第5类、统筹生第4类、统筹生第3类、统筹生第2类、统筹生第1类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生。城区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为延津县利民路小学、延津县玉成实验学校、延津县初级中学、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初中部。
根据今年城区小学毕业生较多的情况,经延津县人民政府研究,延津县教育体育局批准成立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初中部,该学校性质为免费公办寄宿制初中,校址为原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本部,隶属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师资从全县选调。2023年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600人,城区人民路、新延路一线以南为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初中部和延津县初级中学的共同学区,住房在该学区内的学生可从两所学校中自由选报;进城经商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住在该学区的也可选报,但在该学校容纳不下的情况下,须服从调剂到其他学校。
四、招生细则
(一)小学入学
1.公办小学
8月13日,公办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5—17日,学区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凭证等材料,统筹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到所属学区小学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可通过报名学校或自行登录网站方式上传至招生平台。
8月18—20日,资格审查,各学校对网上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8月21日,各小学审查未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学校上传报名材料。
8月22—24日,公办小学录取,县教体局对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复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5—26日,小学招生结果发布。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公布招生录取名单。
8月31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
2.民办小学
8月13日,民办小学对招生有关内容进行宣传。
8月15—17日,意愿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可持户口本到民办小学报名,由学校负责网上上传户口本,也可以自行通过网上注册、报名。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8月19—20日,录取。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教育主管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指导,按照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学生名单,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通知学生22号前回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报名。对学校擅自超录的学生一概不予注册学籍。
(二)初中入学
报名办法: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可直接在本校升入七年级,也可到居住地(户籍地)公办初中报名。其他民办小学毕业生需到居住地公办初中报名。报名时可由初中学校负责网上上传报名材料,也可以自行通过网上注册、报名。
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和不愿继续在城区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实际居住住址按照城区初中学校学区划分到相关初中学校或网上报名,严厉禁止城区各初中学校跨学区招生。
8月13日,公办初中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 月16—18日,学区生持户口簿、房产证,统筹生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有关材料到就近接收初中进行登记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上传材料。
8月20日—22日,各公办初中审核报名材料。各公办初中21日前要完成资格审查,对符合入学手续的网上审核通过,对审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到规定学区学校报名。
8月23日—24日,初中学校录取。民办学校按照本校六年级学籍毕业生报名名单录取;公办学校直接按照招生平台中审核通过的报名名单录取。超计划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统筹就近安排未被录取学生至有空余学位学校。
8月27—29日,各公办初中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31日,初中学校组织新生报到
(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县教体局将会同县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并将名单下发,各相关单位按“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各学校要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要求,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适龄特殊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各招生单位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招生,不得提前进行招生宣传、提前圈定生源、提前收取费用,不得跨县(市)、区招生。我县将按照民办学校学生占比、办学规模,合理划定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线上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未经平台录取的学生将不能注册学籍。
(三)严控班额、均衡编班。原则上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确有因学区内学生过多需要超标准班的,需向教体局报批,严禁出现65人以上超大班额。
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精英班、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任何学校不得开设任何需额外收取学生家长费用的特色班、实验班。
(四)落实民生政策。各单位和学校要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要做好适龄困境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五)严查非法办学。各中心校(学校)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任何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不得开设或变相开设学前班。
(六)完善招生服务。招生期间,各中心校和各个学校都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公示招生电话,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严禁推诿扯皮,要为学生、家长提供满意的服务。采取合理报名方式方法,避免出现家长提前或长时间排队报名的现象。
(七)简化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遵循“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所有材料截止时间均为8月31日前。学校不得将水、电、天然气、网络、有线电视收费凭证作为入学的必需条件。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提供。为方便群众,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对需要进一步审验的房产和户籍信息进行核查,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提供无房证明。学校除可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外,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收入等私人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自行负责。
(八)畅通监督渠道。招生期间各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要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指导;挂牌督学要深入学校参与并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
(九)做好学籍备案。各学校应在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和七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十)严格执纪问责。各学校要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具体负责人,各中心校要组织开展逐校巡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各招生单位违反招生纪律、破坏招生秩序、在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甚至影响到教育和谐稳定的,县教体局和县纪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延津县2023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2.延津县2023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附件1:
延津县2023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 ||||
序号 | 学校 | 招生计划 | 学区划分 | 备注 |
县直学校 | 玉成实验学校 | 800 | 人民路、新延路一线以北区域。 | |
延津县初级中学 | 800 | 人民路、新延路一线以南区域。 | 共同 学区 | |
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初中部 | 600 | 人民路、新延路一线以南区域。 | ||
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育集团学区(含民生路小学) | 540 | 人民路西段、文化路、城关排、建设路东方国际段、三里庄大街、文化路三里庄段、永安大道西段、民安路汽车站段、新延路、西安大道包围区域。 | ||
延津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 450 | 平安大道、西安大道北延线、小街新村、大潭村、曹乡固、王乡固、崔乡固、向阳小区北侧道路、科技路、锦绣温泉花园小区北侧、城关排、建设路国土局段、三里庄大街、文化路三里庄段、永安大道、民安路汽车站段、新延路、规划道路包围区域。 | ||
特殊教育学校 | 20 | 面向全县招收聋哑、智障、唐氏、自闭、孤独等残疾学生 | ||
文岩街道中心校 | 文岩街道文化路小学教育集团学区(含利民路小学) | 450 | 文化路南街公园段、南街生活市场、南大街百货大楼段、北大街、卫生西路、健康路南段、人民路西段、西安大道、新延路、民安小区、小潭村、民安路南段、郑滑线三岔路口段、延安大道西段包围区域。 | |
文岩街道延安路小学 | 180 | 延安大道西段、文化路南街公园段、南街生活市场、南大街、东大街、东安路南段、文岩六支、看守所西侧道路、崇文街南段、廉租房小区、牛津城小区、郑滑线三岔路口段包围区域。 | ||
文岩街道东安路小学 | 180 | 科技路、向阳小区北侧道路、文岩六支、东安大道、东大街、科技路南端无名道路包围区域、甘泉、和谐社区。 | ||
文岩街道建设路小学 | 360 | 人民路人民广场段、文化路、城关排、锦绣温泉花园小区、科技路、科技路南端无名道路、东大街、北大街、卫生路西路、健康路联通公司段包围区域。 | ||
文岩街道史良小学 | 25 | 史良村 | ||
育才学校(免费小学部分) | 225 | 平安大道西段、新一中东侧规划路、清华园北侧规划路、西安大道北延线(含孔潭村)包围区域。 | ||
东 | 东屯镇中心学校 | 310 | 辖区小学毕业生,东屯、西屯、汲津铺、郝光屯、常堡、赵经庄、小王庄、小屯、大屯、水花堡、董庄、胡庄、大王庄、镇区 | 寄宿制 |
东屯镇后庄里学校(初中部) | 150 | 辖区小学毕业生,东屯镇刘庄村、东崔原庄、西崔原庄、前庄里村、后庄里村、东张士屯村、西张士屯村;西吴村、东吴村 | 寄宿制 | |
东屯镇东屯小学 | 180 | 东屯、常堡、赵经庄、小王庄、小屯、大屯、水花堡、镇机关。 | 寄宿制 | |
东屯镇西屯小学 | 70 | 西屯、董庄、大王庄、胡庄 | ||
东屯镇郝光屯小学 | 65 | 郝光屯、全镇有寄宿需要的学生 | 寄宿制 | |
东屯镇东崔原庄小学 | 35 | 东崔原庄、西崔原庄、刘庄村 | ||
东屯镇后庄里学校(小学部) | 55 | 东屯镇前庄里、后庄里、东张士屯、西张士屯 | 寄宿制 | |
东屯镇吴安屯小学 | 50 | 吴安屯 | ||
东屯镇西张小学 | 20 | 东张士屯、西张士屯 | 教学点 | |
东屯镇汲津铺小学 | 30 | 汲津铺 | ||
马 | 马庄乡原屯初中 | 235 | 辖区小学毕业生,原屯村、马庄村、袁庄村、庙堤村、罗滩村、堤后村、于庄村、常兴集村、油坊村、庞固寨村、高张寨村、前长堽村、后长堽村、车庄、唐庄、冯刘庄、付庄、石邱、近古村、郭辛庄、柴胡寨、刘枣庄、随庄、东王庄、常新庄、荆庄、许庄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马庄乡班枣初中 | 15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冯班枣、苏班枣、蒋班枣、张班枣、老刘庄、延滑村、王泗坡、姬庄、宋庄、水口、野厂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
马庄乡原屯小学 | 42 | 原屯、马庄、庙堤、袁庄、高张寨 | 寄宿制 | |
马庄乡冯班枣小学 | 40 | 冯班枣、苏班枣、蒋班枣 | 寄宿制 | |
马庄乡石邱小学 | 34 | 前长堽、后长堽、车庄、冯刘庄、石邱、近古村、郭辛庄、柴胡寨 | ||
马庄乡常新庄小学 | 20 | 常新庄 | 教学点 | |
马庄乡罗滩小学 | 18 | 罗滩 | ||
马庄乡东王庄小学 | 15 | 东王庄、刘枣庄 | ||
马庄乡野厂小学 | 15 | 野厂村 | ||
马庄乡油坊小学 | 16 | 油坊、庞古寨 | ||
马庄乡王泗坡小学 | 15 | 王泗坡、姬庄、延滑村 | ||
马庄乡荆庄小学 | 9 | 荆庄、许庄 | 教学点 | |
马庄乡水口小学 | 9 | 水口、宋庄 | 教学点 | |
马庄乡常兴集小学 | 6 | 常兴集村 | 教学点 | |
马庄乡张班枣小学 | 10 | 张班枣 | 教学点 | |
马庄乡唐庄小学 | 7 | 唐庄、付庄 | 教学点 | |
马庄乡于庄小学 | 8 | 于庄村 | 教学点 | |
塔 | 塔铺街道塔铺初中 | 20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大柳树、南郑庄、塔一、塔二、胡堤、王位庄、老任庄、万全庄、任光屯、大油坊、南孟湾、郭庄、沙口村,杨庄、北孟湾、北郑庄、沙门、龙王庙村、太平庄、盐厂、通郭村、十八里、小堤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塔铺街道中心小学 | 35 | 大柳树、南郑庄、塔一、塔二。 | ||
塔铺街道胡堤小学 | 35 | 胡堤、王位庄、老任庄、万全庄。 | ||
塔铺街道任光屯小学 | 26 | 任光屯、大油坊、南孟湾。 | ||
塔铺街道郭庄小学 | 20 | 郭庄、沙口村,杨庄、北孟湾、北郑庄。 | ||
塔铺街道龙王庙小学 | 30 | 沙门、龙王庙村。 | ||
塔铺街道太平庄小学 | 10 | 太平庄、盐厂、通郭村。 | ||
塔铺街道十八里小学 | 20 | 十八里、小堤。 | 教学点 | |
胙 | 胙城乡中心学校 | 245 | 辖区小学毕业生,胙城村、高庄、西小庄、东小庄、贾庄、杨山、大韩村、岵山铺、官福山 | 寄宿制 |
胙城乡城南初级中学 | 240 | 辖区小学毕业生,王堤、张庄、兽医庄、袁庄、后董固、前董固、西辛庄、东辛庄、刘庄、杨山、岵山铺、官福山 | 寄宿制 | |
胙城乡胙城小学 | 200 | 胙城乡全域 | 寄宿制 | |
胙城乡王堤小学 | 30 | 王堤村、张庄村 | ||
胙城乡新兴小学 | 20 | 岵山铺村、官福山村、新兴农场、杨山村 | ||
胙城乡东小庄小学 | 30 | 东小庄村、西小庄村、贾庄 | ||
胙城乡后董固小学 | 15 | 后董固村、贾庄 | 教学点 | |
胙城乡西辛庄小学 | 25 | 西辛庄村 ,东辛庄村 | ||
胙城乡前董固小学 | 28 | 前董固村、贾庄 | ||
胙城乡袁庄小学 | 20 | 袁庄村、兽医庄 | ||
胙城乡大韩村小学 | 15 | 大韩村 | 教学点 | |
丰 | 丰庄镇初级中学 | 300 | 辖区小学毕业生,丰庄村、侯屯村、赵庄村、殷庄村、前王庄村、后王庄村、寇庄村、大罗寨村、河道村、绳屯村、秦庄村、飞王村、侯庄村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丰庄镇南皮小学(初中) | 125 | 辖区小学毕业生,南皮村、高寨村、桑村、李皮寨村、席村、路庄村 | 寄宿制 | |
丰庄镇赵庄小学 | 20 | 赵庄村、殷庄村 | ||
丰庄镇桑村小学 | 25 | 桑村、李皮寨村、席村 | ||
丰庄镇绳屯小学 | 20 | 绳屯村、侯庄村 | 寄宿制 | |
丰庄镇飞王小学 | 20 | 飞王村 | ||
丰庄镇侯屯小学 | 20 | 侯屯村 | ||
丰庄镇后王庄小学 | 25 | 前王庄村、后王庄村、寇庄村、大罗寨村 | 寄宿制 | |
丰庄镇南皮小学 | 25 | 南皮村、路庄村 | 寄宿制 | |
丰庄镇秦庄小学 | 20 | 秦庄村 | 教学点 | |
丰庄镇高寨小学 | 15 | 高寨村 | 教学点 | |
丰庄镇河道小学 | 20 | 河道村 | ||
丰庄镇丰庄小学 | 100 | 丰庄村 | ||
小 | 潭龙街道中心学校 | 24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大潭、固头、盐厂、祥安社区、李大吴、东吐村、甜水井、周大吴、闫大吴、寨子村、里七村、小吴、李庄、冯庄、周庄、王庄、郭庄、尹庄、十里铺、小油坊、小吴、固头、东吐村 | 寄宿制 |
潭龙街道大潭小学 | 80 | 大潭、固头、盐厂、祥安社区 | ||
潭龙街道李大吴小学 | 15 | 李大吴、东吐村、甜水井 | ||
小潭乡周大吴小学 | 30 | 周大吴、闫大吴、寨子村 | ||
潭龙街道里七村小学 | 25 | 里七村、小吴、李庄、冯庄、周庄、王庄 | ||
潭龙街道郭庄小学 | 20 | 郭庄、尹庄、十里铺、小油坊 | ||
潭龙街道小吴小学 | 5 | 小吴 | 教学点 | |
潭龙街道固头小学 | 5 | 固头 | 教学点 | |
潭龙街道东吐村小学 | 5 | 东吐村 | 教学点 | |
王 | 王楼镇中心学校 | 201 | 辖区小学毕业生,王楼村、任庄、宋洼、千寨、老庄、黄寺、前牛、王庄、蔡庄、大城、张街、刘庄、申湾、李湾、陈湾、前鲁邱、后鲁邱、徐街、姜街、冯街、新集、丁赵、周厂、西陈、吴桑科、吕桑科、孙庄、安庄、草店、吴杏庄、张杏庄、乔杏庄、小城、郭里村、川流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王楼镇王楼中心小学 | 87 | 王楼、宋洼、任庄、千寨、老庄、张街村、大城村、刘庄村 | ||
王楼镇黄寺小学 | 52 | 黄寺、前牛、王庄、 蔡庄、前鲁邱、后鲁邱、姜街村、冯街村、徐街村、新集村 | 寄宿制 | |
王楼镇吴杏庄小学 | 20 | 吴杏庄、张杏庄、乔杏庄 | 寄宿制 | |
王楼镇小城小学 | 20 | 小城村、川流村、郭里村 | ||
王楼镇草店小学 | 12 | 草店村 | ||
王楼镇西陈小学 | 19 | 西陈村、吴桑科村、周厂村、丁赵村村 | 教学点 | |
王楼镇李湾小学 | 7 | 李湾、陈湾、申湾 | 教学点 | |
王楼镇吕桑科小学 | 7 | 吕桑科、孙庄、安庄 | ||
榆 | 榆林乡中心学校 | 30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大榆林 官厅 王村 西王庄 夹堤 东娄庄 西娄庄 枣园 大韩庄 小韩庄 | 寄宿制 |
新安初级中学 | 120 | 西吐村、高庄、小里村、东古墙、西古墙、南古墙、徐庄、常庄、安乐庄、罗庄、辛堤、石堤、石河、袁河、王厂、卢厂、新丰堤、奡村 | 寄宿制 | |
榆林乡大榆林小学 | 45 | 榆林乡榆林村、榆林社区 | ||
榆林乡西王庄小学 | 25 | 榆林乡西王庄村及社区 | ||
榆林乡西娄庄小学 | 30 | 延津县榆林乡西娄庄村 | ||
榆林乡官亭小学 | 20 | 榆林乡官亭村 | 教学点 | |
榆林乡枣园小学 | 22 | 榆林乡枣园村,大韩庄村,小韩庄村 | ||
榆林乡王村小学 | 12 | 王村村 东娄庄村 | 教学点 | |
榆林乡夹堤小学 | 30 | 榆林乡夹堤村 | ||
榆林乡石河小学 | 20 | 榆林乡石河村、榆林乡袁河村 | ||
榆林乡石堤小学 | 30 | 石堤、新堤、新安社区幼儿园 | 寄宿制 | |
榆林乡安乐庄小学 | 10 | 安乐庄、徐庄、常庄 | ||
榆林乡卢厂小学 | 15 | 延津县榆林乡卢厂村王厂村 | ||
榆林乡南古墙小学 | 15 | 榆林乡南古墙村、西古墙村、东古墙村 | ||
榆林乡新丰堤小学 | 20 | 榆林乡新丰堤村、榆林乡奡村 | ||
榆林乡西吐村小学 | 15 | 榆林乡西吐村,小里村,高庄村 | ||
司 | 司寨初中 | 160 | 辖区小学毕业生,于庄、新生屯(小屯)、后司寨、前司寨、东南庄、王纸坊、袁纸坊、郑纸坊、半坡张、李楼、前新乡屯、后新乡屯、曹柳洼、郭柳洼、王杏庄、岸下、小庞固、大庞固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高寨初中 | 120 | 辖区小学毕业生,高寨、通村、平陵、范庄、张庄、尹柳洼、大留固、小留固、小仲村、吴辛庄村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
司寨小学 | 60 | 前后司寨村、新生屯、小庞固、郭柳洼、曹柳洼、王杏庄、原司寨乡有寄宿意愿的学生 | 寄宿制 | |
高寨小学 | 30 | 高寨村、小仲村、原高寨乡有寄宿意愿的学生 | 寄宿制 | |
前新乡屯小学 | 13 | 前、后新乡屯、曹柳洼 | ||
通村小学 | 25 | 通村 | ||
小留固小学 | 15 | 小留固、大留固、原高寨乡有寄宿意愿的学生 | 寄宿制 | |
郑纸坊小学 | 21 | 郑纸坊、袁纸坊 | ||
东南庄小学 | 16 | 东南庄 | ||
李楼小学 | 20 | 李楼、半坡张 | ||
平陵小学 | 15 | 平陵、范庄 | ||
尹柳洼小学 | 11 | 尹柳洼 | ||
张庄小学 | 12 | 张庄、吴辛庄 | ||
岸下小学 | 6 | 岸下、郭柳洼、王杏庄、小庞固 | ||
王纸坊小学 | 10 | 王纸坊 | 教学点 | |
大庞固小学 | 10 | 大庞固 | 教学点 | |
于庄小学 | 10 | 于庄 | 教学点 | |
石 | 石婆固镇中心学校 | 220 | 辖区小学毕业生,集北村、集南村、东西史庄胡庄村、北秦庄村、岳庄村,北王庄村、南秦庄、西秦庄梨园、胡村、和美园小区、里乡村、老仪门、黄家、里仁村、关辛庄、吕店马庄村、东秦庄村、陶庄村、里士村、朱庄村、段庄村、朱辛庄村、小渭村、东龙王庙村 | 寄宿制 |
石婆固镇中心小学 | 50 | 集北村、集南村、东西史庄 | 寄宿制 | |
石婆固镇胡庄小学 | 20 | 胡庄村 北秦庄村 | 寄宿制 | |
石婆固镇岳王庄小学 | 15 | 岳庄村,北王庄村 | 寄宿制 | |
石婆固镇南秦庄小学 | 8 | 南秦庄、西秦庄 | ||
石婆固镇胡村小学 | 70 | 梨园、胡村、和美园小区 | ||
石婆固镇里乡村小学 | 15 | 里乡村 | ||
石婆固镇老仪门小学 | 12 | 老仪门、黄家、里仁村、关辛庄、吕店 | ||
石婆固镇马庄小学 | 9 | 马庄村、东秦庄村 | ||
石婆固镇陶庄小学 | 15 | 陶庄村 | ||
石婆固镇里士村小学 | 17 | 里士村 | ||
石婆固镇朱庄小学 | 17 | 朱庄村、段庄村 | ||
石婆固镇朱辛庄小学 | 10 | 朱辛庄村 | 教学点 | |
石婆固镇小渭小学 | 8 | 小渭村 | 教学点 | |
石婆固镇龙王庙小学 | 8 | 东龙王庙村 | 教学点 | |
僧 | 李僧固初级中学 | 600 | 辖区小学毕业生,李僧固、位庄、申僧固、梁僧固、大佛村、朱佛村、徳士村、军寨、王潭村、西竹村、东竹村、李庄、任小庄、翟小庄、刘小庄、东史固、辉县屯、沙庄、小布村、大布村、辛庄 | 寄宿制 |
李僧固小学 | 180 | 李僧固、位庄、申僧固、梁僧固 | ||
大佛村小学 | 30 | 大佛村、朱佛村 | ||
徳士村小学 | 26 | 徳士村、军寨、王潭村 | ||
西竹村小学 | 15 | 西竹村、东竹村 | 寄宿制 | |
李庄小学 | 15 | 李庄、任小庄、翟小庄、刘小庄、东史固 | 寄宿制 | |
辉县屯小学 | 10 | 辉县屯 | ||
沙庄小学 | 6 | 沙庄 | 教学点 | |
小布村小学 | 10 | 小布村、大布村、辛庄 | 教学点 | |
魏 | 魏邱乡沙河初中 | 90 | 沙河、杨林、位庄、张林、刘自村、宋自村、何自村、荆保寨、雷庄、杜庄 | 寄宿制 |
魏邱乡朱寨初中 | 130 | 新庄村、南班胜固、北班胜固、朱寨村、李庄村、齐村、洼张村、宋自村、何自村、刘自村、王自村、吴秀寨、庞庄。 | 寄宿制 | |
魏邱乡初级中学 | 130 | 前魏邱、中魏邱、后魏邱,中心小学,尚柳洼,吴庄,获嘉屯,李恩村,前西南庄、后西南庄,班干,马村,小韩村,八里庄,万户营,前大柳、后大柳,北大柳,宋庄,南宋 | 寄宿制 | |
魏邱乡宋庄小学 | 30 | 宋庄村 | 寄宿制、教学点 | |
魏邱乡齐村小学 | 20 | 齐村、王自村、荆保寨 | ||
魏邱乡中魏邱小学 | 50 | 前魏邱、中魏邱、后魏邱 | 教学点 | |
魏邱乡获嘉屯小学 | 15 | 获嘉屯村、吴庄村 | 教学点 | |
魏邱乡前大柳小学 | 17 | 前大柳村,后大柳村,南宋村 | 教学点 | |
魏邱乡赵留店小学 | 20 | 赵留店、董留店、李留店、红林、贾庄 | ||
魏邱乡中心小学 | 50 | 前魏邱、中魏邱、后魏邱 | 寄宿制 | |
魏邱乡尚柳洼小学 | 20 | 尚柳洼 | ||
魏邱乡李恩村小学 | 25 | 李恩村、西南庄、北大柳、马村、八里庄 | 寄宿制 | |
魏邱乡吴秀寨小学 | 30 | 吴秀寨、庞庄 | 教学点 | |
魏邱乡前魏邱小学 | 10 | 前魏邱村 | 教学点 | |
魏邱乡朱寨小学 | 45 | 朱寨、南班胜固、北班胜固、新庄、李庄、班干、洼张 | ||
魏邱乡沙河学校 | 60 | 沙河、杨林、位庄、刘自村、宋自村、何自村、雷庄、杜庄 | 寄宿制 |
附件2:
延津县2023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 |||
单位 | 一年级 | 七年级 | |
延津县育才学校 | 一贯制 | 180 | 361 |
延津县城北学校 | 一贯制 | 90 | 618 |
延津县平民学校 | 一贯制 | 45 | 172 |
延津县榆林乡蓝天实验学校 | 一贯制 | 80 | 86 |
延津县育人学校 | 一贯制 | 45 | 116 |
延津县外国语学校 | 一贯制 | 30 | 99 |
延津县小潭乡正龙罗庄学校 | 一贯制 | 40 | 104 |
延津县诚信学校 | 一贯制 | 30 | 104 |
延津县宏志学校 | 一贯制 | 45 | 96 |
延津县榆林乡成名学校 | 一贯制 | 45 | 109 |
延津县新远实验学校 | 一贯制 | 20 | 81 |
延津县双语学校 | 一贯制 | 40 | 50 |
延津县小潭乡东古墙实验学校 | 一贯制 | 30 | 54 |
延津县阳光学校 | 一贯制 | 15 | 54 |
延津县杨庄学校 | 一贯制 | 10 | 22 |
延津县东屯镇兴达学校 | 小学 | 25 | |
延津县榆林乡实验小学 | 小学 | 40 | |
延津县班枣蓝天实验学校 | 小学 | 30 | |
延津县丰庄镇新艺学校 | 小学 | 25 | |
延津县延北学校 | 小学 | 15 | |
合计 | 880 | 2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