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网点及服务标准
来源:延津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30 08:53:13 浏览量:2370 字号:


供热服务大厅

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南段红星星艺佳营销中心一楼北侧

 

服务标准

一、服务标准

1、坚持以为用户服务好为宗旨,树立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的思想,提高服务质量,搞好优质服务。

2、按供热期或合同规定供热时间保证按标准供热,其中采暖居室温度控制在18℃(按建设部标准),工业用户供热参数,供热量满足合同要求。

3、按要求定期测温,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7%。

4、定期对供热管线及供热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或接到漏水漏汽报告后,户内设施要在24小时以内修复,户外设施要及时处理,报修处理及时率不低于99%。因故不能按时修复或供热的,要提前通知用户。

5、办理供热申请手续简便,一次性完成,对于无法满足用户需要的,要及时通知用户。

6、查表抄表准确,严格按照规定收费,方便用户。查表收费时出示证件,佩戴标准,仪表大方,举止文明,答复用户提出的问题要耐心周到,态度和蔼。

7、管道施工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要求,安全标志防护设施齐全,挂牌施工, 按期完成,场地清理,不留物料。

8、积极向用户宣传保护供热设施和用热知识,积极宣传国家的供热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新乡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依法办事,不以热谋私。

9、公开监督电话,定期收集用户意见,对来信来电及时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首问责任制服务公约

   礼貌待人周到热情问明情况详细记录本职范围当场解答复杂问题及时传达请示领导按时回答首问负责受理到底有问而来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