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2023〕5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县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现将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10月14日-10月16日,向县财政局、发改委、公安局、卫健委、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等17个单位征求意见。
10月17日-11月16日,征求意见稿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县财政局、发改委、公安局、卫健委、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等17个单位,均反馈无修改意见。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