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津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马上办理、马路办公”工作机制,聚焦目标任务,立足财政职责,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衔接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强化衔接项目资金监管,最大限度保障和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细化分解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压实责任主体,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强大合力。定期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研究,及时解决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制定《延津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明确乡村振兴资金的适用范围、审批流程、投入比例等,为规范使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统筹财政资金,足额保障精准使用。对照目标,足额安排。2023年,该县投入衔接资金7564万,对接项目22个,衔接资金支付比例为89.06%,在全市保持先进位次,精准扶持,发展经济。通过统筹整合、重点扶持等措施,共计筹措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786.5万元,实施4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预计每年为该县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107万元,有效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三是优化资金支付方式,简化政府采购方式。严格按照施工序时进度拨付工程款,支付方式为:项目开工后预付30%;项目初验后支付50%;竣工结算、决算后支付17%;预留3%质保金。将资金支付方式调整为按照施工进度进行付款,鼓励多频次报账,切实提高资金支付进度。采取灵活的招投标方式,对单个工程4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绿色通道”,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是强化绩效管理,提升资金效益。严格绩效管理,由财政部门牵头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实施的项目做到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同时批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绩效监控,聘请第三方对2020年至2021年所有衔接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扶贫资金项目持续发挥效益。2023年该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荣获全市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