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11号)《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奶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新农办【2023】20号)及《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好2023年奶业相关项目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对项目单位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查验,自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期间,共生产符合条件的奶牛母犊1228头(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为1394头),省财政资金补贴66.0689万元,现予公示,如有异议,公示日期起五个工作日内请联系延津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373-7693231。
延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