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关于《河南中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锂电池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16:26:50 浏览量:3158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河南中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5万吨锂电池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河南时代盛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颚式破碎机、球磨机、酸式焙烧炉、MVR装置、烧结炉、粉碎机、微波干燥、离心干燥机等。

主要治污设施:废气治理 1)原料转运、破碎、细磨、粉料仓储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和原料储存废气一起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2)酸式焙烧窑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三级碱喷淋”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DA002排气筒。混酸废气经过袋式除尘以后,依托酸式焙烧窑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也通过DA002排放;

3)碳酸锂干燥废气、碳酸锂及磷酸铁投料废气: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4)烧结废气:(废气量8000m3/h),废气采用“袋式除尘+燃烧”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5)磷酸铁锂产品包装废气:废气量1000m3/h,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6)碳酸钠配置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

废水治理:项目仅有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排放,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生活污水依托中鑫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放。

噪声治理: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

固废治理:新建2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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