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事件类知识普及
来源:延津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24 15:18:01 浏览量:12714 字号: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我区或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或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社会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重特大火灾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金融安全事件、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它社会影响严重的突发性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类别、级别

1、一般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为蓝色警戒(IV级):包括

(1)消防火灾:一般建筑火灾,汽车、电线、垃圾等火灾,燃烧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危害和损失较小。

(2)恐怖袭击:收到的恐怖威胁信息不确定,除正常联络通知或向高警戒地区部署资源外,不采取行动。

(3)金融安全:属机构个体内部局部风险,基本上不会影响到公众信心和行业内其他机构,由该机构在其责任监管部门指导下处置。

(4)涉外事件:是指一次性造成1—2人死亡或5人以上、20人以下伤亡的涉外事件。

(5)一般群众性事件: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下,对局部地区社会稳定有一定影响的一般群众体性事件。

2、较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为黄色警戒(III级):包括

(1)消防火灾:一般石油化工企业、工矿企业火灾,一般公众聚集场所、集贸市场火灾,地下建筑火灾,一般船舶火灾,一般建筑火灾等,燃烧面积100~500平方米,有少量部分人员被困、中毒,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况。

(2)恐怖袭击:情报分析表明,或有说服力的威胁情报显示,有发生恐怖事件的可能,但这种威胁还没有做可信性的评估结论。

(3)金融安全:属机构个体风险,对公众信心影响不大,采取应急措施后可以立即控制和化解,不会殃及行业内其他机构,由该机构责任监管部门牵头处置。

(4)涉外事件:是指一次性造成3—9人死亡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的涉外事件。

(5) 较大规模群众性事件: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并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3、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为橙色警戒(II级)包括:

(1)消防火灾: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工矿企业、大型仓库火灾,大型公众聚集场所、集贸市场火灾,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火灾,船舶火灾,大型棚户区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燃烧面积500~1000平方米,有大量人员(50~100人以上)被困、中毒,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等情况。

(2)恐怖袭击:情报信息评估表明,潜在的威胁是可信的,并且确信正在形成的恐怖事件涉及到大规模恐怖袭击。在此威胁基础上,应根据情况,按预案计划需预先部署有关资源。

(3)金融安全:风险较大,对行业内其他机构和公众信心已造成一定影响,并有可能波及其他金融行业,必须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需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协调处置。

(4)涉外事件:是指一次性造成10—29人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伤亡的涉外事件。

(5)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堵塞交通,冲击党政机关,聚众闹事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为红色警戒(I级):包括

(1)消防火灾: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工矿企业火灾,大型公众聚集场所、集贸市场火灾、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火灾,飞机、船舶火灾,大型棚户区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100人以上)被困、中毒,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2)恐怖袭击: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已经发生,并导致了大量人员伤亡,需立即采取解决恐怖活动的措施,以及开展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3)金融安全:风险极大,已发生挤提、上市公司集中退市、较多人次集中退保、金融机构倒闭等问题,严重削弱公众信心,波及整个行业,并已涉及其他金融行业,需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置。

(4)涉外事件:是指一次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伤亡的涉外事件。

(5)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在500人以上,出现堵路堵桥、冲击党政机关以及在单位内部聚众闹事,在社会上打砸抢、持械骚乱闹事、有暴力行为等重大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