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精准治污。紧紧围绕影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PM2.5、PM10等参数因子,每日分析研判、综合调度,针对辖区内工地扬尘、裸露土地、道路移动源、餐饮门店、焚烧等重点污染源,发现污染源,及时调度相关成员单位采取措施,对污染源进行管控。
二是科学治污。科学谋划项目,提升水环境质量。投资10971万元的一污水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已开工建设;延津县文岩渠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资金已到位2940万元。目前,正在推进该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三是依法治污。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为契机,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评、监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重点领域开展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目前,延津县大气综合指数为5.935,新乡八县市排名第1;PM10年均浓度120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并列第2;PM2.5年均浓度83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1;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