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精神,我县企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和社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价数量
延津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1078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要求,按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能力100元,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以考试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可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
1家评价机构评价方式为直接认定。延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应按照补贴标准的50%拨付给评价机构,即:初级工(五级)100元/人,中级工(四级)120元/人,高级工(三级)140元/人,技师(二级)175元/人,高级技师(一级)190元/人。
1家评价机构评价方式为考试认定。新乡市新华职业培训学校,应按照补贴标准的100%拨付给评价机构,即:专项能力100元/人,初级工(五级)200元/人,中级工(四级)240元/人,高级工(三级)280元/人,技师(二级)35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80元/人。
本次补贴资金共计128820元。
三、补贴企业情况
全县共有2家评价机构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具体如下:
1.延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四级工1051人。合计1052人,补贴资金126120元。
2.新乡市新华职业培训学校:专项能力27人。合计27人,补贴资金2700元。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问题,从公示之日起,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明晰。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通讯地址和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1日
举报电话:0373-7697901
地址:市民中心二楼就业窗口
附件:延津县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花名册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