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人社〔2017〕71号文件规定,我局对延津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报的农村脱贫劳动力享受生活费补贴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拟给予68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生活费补贴10770元,现将拟补贴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3日
电子邮箱:yjjiuyeju@163.com
监督电话:0373-7697901
附 件:延津县农村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台账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