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延津县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市委会议精神,对该县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延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中耀主持会议并讲话。县领导赵宏恩、李玉翠、尚增轩等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全县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开展好全县党纪学习教育。
会议强调,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牢牢把握学思想这个根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进一步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到位,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着力营造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推动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彰显新作为,形成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延津实践的强大合力。
会议指出,要把握重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把学习《条例》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抓好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基层党组织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条例》,在通读精读研读上下功夫,进一步把准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要抓好警示教育,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编印县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能知止。要抓好解读培训,要加强对《条例》的解读阐释,把学习《条例》作为县委党校基础课,举办县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班,加大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党员干部纪律培训力度。要抓好对照检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认真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统筹协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谋划安排,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纪学习教育抓深抓实。要坚持从严从实,不搞不必要的形式创新,不随意增加“自选动作”,不对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提出硬性要求,防止走偏变样,防止层层加码,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主义要提前预判、防范在先,坚决杜绝各种“低级红”“高级黑”。要注重结合转化,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完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凝心聚力建设现代化延津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